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储能设施建设项目(二期)工程招标公告
2025-02-14
1.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储能设施建设项目(二期)工程(项目名称)已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江苏通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储能设施建设项目(二期)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。 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.1项目概况 2.1.1建设地点: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。 2.1.2建设规模:利用南通高新区内企业现有场地建设储能设施,规划安装容量为44MW/132MWh。储能设施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全预制舱布置形式,户外放置44个3.0MWh储能电池舱。储能电池舱采用磷酸铁锂1.0MW/3.0MWh组柜方案,每个储能电池舱对应配置1台1000kW储能变流器(PCS),每1套储能电池舱接入1台1000kVA就地升压变压器。储能变流器(PCS)和10kV就地升压变采用成套一体机户外安装。 2.1.3合同估算价:约13000万元。 2.1.4工期要求:365日历天,计划开工日期:2025年3月1日,竣工日期:2026年3月1日。 2.1.5其他:/ 2.2招标范围:该项目建设共涉及3家企业,具体建设工程包括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建筑工程。 3.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,并满足以下要求: 1、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 2、企业的资质类别、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、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 3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。 3.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,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,且满足下列条件: 1、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; 2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(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,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,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); 3、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,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,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。 3.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: 3.3.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(包括自然人和单位),在失信记录解除前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(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,以“信用中国”(http://www. creditchina.gov.cn)公布的信息为准); 3.3.2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: (1)自2023年1月1日以来,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、弄虚作假、以他人名义投标、骗取中标、转包、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; (2)自2023年1月1日以来,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; (3)自2023年1月1日以来,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、市、县(市、 区)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; 3.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.4.3项规定的情形。 3.5本次招标不接受(接受/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 3.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。 4.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: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; 5.投标截止时间 5.1投标截止时间为:2025年2月18日16时30分。 5.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6.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。 7.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。 8.联系方式 招标人:江苏通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: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998号江海圆梦谷 邮编:226300 联系人:黄女士 电话:18806289108 |